【介绍】:
二级律师。
男,1926年6月出生,广东封开人。中山市律师事务所主任。
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律师从业清廉先进分子、广东省优秀律师。广东省法商学院法律系毕业。
主要贡献:曾长期在公安、法院、教育系统工作,80年代初回归政法系统,从事律师工作。所承办过的各类案件中,尤以办理刑事案件的成绩为突出。
为受理的380起刑事案件出庭辩护,先後使法院对110多名被告人改变判决。廉洁奉公,先後拒收馈赠或将赠物交公处理达41次,共值万余元。
先後荣获记三等功、二等功,被评为中山市杰出市民、优秀共产党员。
主要着述:发表了《冯和森故意伤害案的辩护》、《谈谈我们在刑事辩护中的做法》、《盗窃案件之辩护技巧初探》、《谈谈对交通肇事案件的辩护》等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