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经济师。
男,1933年6月出生,广东电白人。电白县羊角税务所政治指导员。高州农业学校毕业。
主要贡献:先後在电白县的大榜、爵山、博贺和羊角等税务所工作。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後,渔民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为适应新的形势,研究提出了水产品税收徵管新办法,即对渔船实行按马力定额徵税、停航核减等办法。结果1989年增加税收60万元。
1982~1987年连续6年、1989~1992年连续4年均被评为电白县税务系统先进工作者,同时获县人民政府嘉奖;1984年及1986年被评为茂名市税务系统先进工作者。1990年获电白县优秀徵管员及茂名市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