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卒】:1910—
【介绍】:
江苏人,1910年(清宣统二年)生。
毕业于私立大夏大学,获法学士学位。高等司法官考试及格。历任苏、沪、川、黔一、二审法院推事、检察官、首席检察官、院长等职。1945年春,参加中国国国民党中央训练团台湾干部班结训;同年8月,抗战胜利,奉派任台湾高等法院首席检察官。
1947年,改业律师,当选为行宪国民大会代表,任全国律师公会常务理事、秘书长等。1949年後,在台湾继任「国大代表」,并任「国民大会」第一审查委员会召集人兼主席、「光复大陆设计研究委员会」委员。
与谷正纲等组织「亚洲暨世界反共联盟」,任「中国总会」常务理事。曾兼任东吴及政治大学教授。
1983年,获美国新加州学院暨联合大学荣誉法学博士学位。着有《中华民国宪法释论》、《亲属法新论》、《法院组织法论》等。